5.9 冷却塔


5.9.1 不同型式的冷却塔,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通风开放式冷却塔和机械鼓风逆流式冷却塔应将塔顶平台四周金属栏杆连接成良好电气通路,应在塔顶平面用接闪导线组成金属网格;在爆炸危险环境2区其网格尺寸不大于10m×10m或12m×8m,在非爆炸危险区域不大于20m×20m或24m×16m;
    2 自然通风风筒式冷却塔(双曲线塔)应在塔檐上装设接闪器;
    3 机械抽风逆流式或横流式冷却塔应在风筒檐口装设接闪器,塔顶平台四周金属栏杆连接成良好电气通路,每个风筒至少用2根引下线连至两侧金属栏杆;
    4 建筑物顶附属的小型机械抽风逆流式冷却塔,如处在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之内,则不另装接闪器。
5.9.2 引下线应沿冷却塔建、构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自然通风风筒式冷却塔宜利用塔体主筋作为引下线。其他型式冷却塔可以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也可沿柱面敷设引下线。
5.9.3 爆炸危险环境2区的冷却塔,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冷却塔,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接地装置宜围绕冷却塔建、构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5.9.4 冷却塔钢楼梯,进、出水钢管应与冷却塔接地装置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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